进场交班人员必须每天提前5分钟到岗接班,进场接班时退场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进行工具、车辆移交,并交待当班时的未尽事宜。
※管理人员接班必须每天提前15分钟,交班管理人员必须向其交待当班时的未尽事宜,并通报当班巡查情况。
※每个岗位、每个工种交接班必须做好规范的交接班衔接手续,因接班人员未及时到位,交班人员必须在岗位上继续工作等候接班人员到位方能退场,做到有接才能交,无接继续作业的退场交接原则,决不出现岗位空缺现象,保持各路段的卫生保洁水平在正常状态。
遇重大突击活动、重大检查期间需要调整。作息时间根据临时保洁预案执行。